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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5-12-29 15:58  河北省教育厅  浏览量:10303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有关文件 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 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 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 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 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 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 种情形之一的服义务兵役后退役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不含直招 士官入伍的退役军人):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 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6年普通应届 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 的2025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202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 的大学生士兵除外)及2026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已取得 退役证)。其中,符合条件的2026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 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6年或2027年普通专升本,且 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 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河北 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校 2026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五)技能拔尖人才。 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且获得教育部主办的 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高职组)金奖和银奖、中国国际 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以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 金奖和银奖者。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

( 一)招生院校。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 于加强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  18号)要求编制招生计划,制定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坚持需求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经济建设急  需、产业升级和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招生,并向理、工、农、 医类等相关专业倾斜,从严控制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  “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招生规模,连续两年本科毕业生就业 去向落实率偏低的专业,暂停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

招生章程(一式六份)须于2026年1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电子版发至邮箱hbsjytxsczs@126.com, 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

(二)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继续面向原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设立专项计划,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根据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规模足额安排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须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核。

(四)技能拔尖人才单独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后,可向我省一所职业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经申请的职业本科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学校直接录取,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报名、考试及录取

考生须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调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类及科目设置的通知》(冀教学〔2023〕19 号)要求参加报名及全省统一考试。所有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专科(高 职)专业大体对应,具体要求按照《2026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本专科专业(类)对照表》(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执行,专科生源学校负责本校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核。报名、考试及录取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四、学籍学历管理

(一)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 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录取高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报到前原则上不更改姓名与身份证号,不过度整容,防止入学报到时与报名信息无法准确识别。被录取的考生应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未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专升本报到入学时需出示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二)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 、工作要求

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评卷工作管理。各生源院校要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加强考生考前教育,引导考生正确备考、诚信考试。各高校要按照全省统一命题工作部署,做好命题教师推荐等工作;要结合2026年普通专升本考试优化调整考试科类及 科目设置的新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营造良好考试氛围。